负责行政监察工作;监督工作人员执行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及遵守各项规定和纪律的情况;处理监察对象违纪违规行为和问题;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违规行为和腐败问题的检举、控告;对违纪违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;受理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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